近來常看到報導說某某藝人撞死人、吸大麻、轟趴等低賤行為,雖然被檢警抓到了,要入獄的時候還是背著紅帶子,狀似英雄的歡送(大餅);出獄之後,就出了書寫自己被關的心得,誰要看,誰會像你一樣會被關(龍祥)。
被抓到的時候痛哭流涕,還說我錯了,請大家原諒我,我心想:你們就是戲子,哭一下、流幾滴淚對你們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,假仙!(國光幫幫忙)
電視台本應匡正大眾視聽,但是對於這些事的處理態度也是低賤的收視導向,主持人就已經做錯事了,還在節目上做人形立板 (國光);收視不好還是請他們回來繼續主持(眠視,糊瓜),再再顯示台灣媒體的亂象與低劣。
最爛的就是新聞局,根本沒在管,犯錯的藝人根本就要讓他在螢幕前消失一年,才會有所警惕,不然被抓到也就是像在作秀一樣,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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